高端船舶及海工装备配套产品产业化一期项目X射线探伤机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19-07-09 10:34 点击数: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高端船舶及海工装备配套产品产业化一期项目X射线探伤机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19年7月9日-2018年8月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2—8210733
传真:0792—8218450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79号
邮编:332000
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公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附件1:高端船舶及海工装备配套产品产业化一期项目X 射线探伤机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论及高端船舶及海工装备配套产品产业化一期项目X 射线探伤机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中船九江海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019-7-8
公示.pdf
1.高端船舶及海工装备配套产品产业化一期项目X射线探伤机应用项目.pdf
2.验收意见及现场监督检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