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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12-24 08:24  点击数:
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江西“海智计划”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九字〔2018〕16号)精神,深入实施中国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简称“海智计划”),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是为九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的重要平台,是提升九江集聚国际化人才,促进海外科技资源向九江转移的创新举措。
第三条 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广泛联系海外科技团体,通过技术引进和创新、专题研讨、项目合作等方式,搭建海外人才引进、科技项目合作、国际学术交流、打造建言献策平台,组织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 申请建立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等;
(二)申报单位高度重视海智工作,有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的管理与服务,有办公场所和专项工作经费;
(三)申报单位有与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工作任务。已与海智专家、专家团队、海外科技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科技创新方向和成果转化任务。申报建站的企业,应是规模以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和技术合作项目,有自己的研发团队。
第五条 市科协负责协调指导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建设,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的日常管理与服务。
第六条 申报建立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的主要步骤
(一)建站单位提交申请报告(包括设立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的目的、优势、保障条件、工作计划、预期目标等),填写《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申报表》(见附件);
(二)经市科协初审、市委人才办复核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授牌“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
第七条 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设立后,相关责任单位应提供支持和保障措施如下:
(一)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日常运行经费由建站单位负责;
(二)一次性给予建站单位20万元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项目启动和开展活动,从市本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拨付;
(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设立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工作经费等方面应予以支持,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第八条 加强对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的管理,确保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建站单位是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的管理主体,负责制订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管理与服务;
(二)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须构建联络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信息平台和服务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工作平台,采取科技交流、人才引进、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集聚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要以“互联网+”为手段,实施互联网+国际交流与项目合作,通过QQ、微信、手机APP、视频等方式,定期与海外专家、海外机构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实施互联网+引智引才和育才,实现工作站人才政策网上发布、人才资源网上共享和人才信息网上互通;实施互联网+日常管理和跟踪服务,开通工作站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网上管理平台;
(四)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要及时向市科协反映海智工作中的做法、经验、意见和建议。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要注意留存文字、图片、影像等工作资料,每年12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五)获得资助单位,当年年末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市科协将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适时检查项目执行情况;
(六)资助款项须用于项目支出,如有违规行为,酌情给予通报批评,撤销对其项目的资助,追回已拨付的经费;
(七)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评估,对成绩突出的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海智计划”工作站。对连续两年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撤消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资格。
第九条  本办法由九江市科学技术协会负责解释。联系单位: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92-8225869。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本市发布的有关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申报表
 

附件:
 
 
 
 
九江“海智计划”工作站申报表
 
(      年度)
 
 
 
 
 
工作站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中共九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工作站名称  
建站单位  
负责人姓名   职务  
建站单位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传真
(加区号)
 
电子邮箱   QQ及微信  
办公场所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及优势(含单位规模、性质、现有人才队伍、研发团队、主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任务、已有的“海智”工作制度等)  
申报单位与海外专家、团队、科研机构交流与合作情况(含人才引进、技术引进和创新、专题研讨、项目合作等)  
获得的上级党委或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其它单位支持情况  
建站资金情况  
建站后搭建海外引才引智平台、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推动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打算  
建站后的预期目标  
申报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科协
意见
 
 
 
 
 
    年   月   日
 
市委
人才办
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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