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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巡视整改要求 构建集中采购平台
发布时间:2015-10-20 09:21  点击数:
        为落实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和公开招投标”巡视意见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近日,中船九江公司制定了《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通过建立九江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体系,增强集中采购优势,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加强风险防范。
        该制度规定,九江公司生产经营部是采购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九江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办法;建立采购工作体系,对成员单位、九江中船贸易有限公司的采购工作和集中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定期开展采购工作汇总分析、动态评价工作;对成员单位、九江中船贸易有限公司的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协调服务。
        贸易公司是九江公司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的操作平台和实施单位,负责九江公司集中采购目录、合格供应商名录等的建设、维护和更新,收集、整理、分析和定期发布相关价格信息、市场信息,根据成员单位的集中采购需求,编制九江公司集中采购计划并实施采购;负责进口物资报关,实行统一招标、集中管理的集中采购,制定大宗物资采购招评标工作方案,组织大宗物资采购招评标工作等;并向九江公司汇报集中采购工作情况。
        各成员单位是物资采购的执行主体,负责按照集团公司及九江公司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采购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和本单位自主采购工作,按照集中采购推进计划向贸易公司定期与不定期提出物资采购需求,推荐集中采购合格供应商备选名单,对集中采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评价,定期开展本单位内部采购工作情况分析、汇报工作。
        除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物资以外,在九江公司生产活动中,采购量较大、通用性较强、能形成集中采购优势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物资以及进口物资(保军单位军免物资除外)均由九江公司集中采购。
        9月上旬公司,召开了采购协调推进会,对制度进行讲解,确定九江公司、贸易公司和成员单位三者在集中采购中的定位,明确集中采购程序,提出采购三年推进计划具体要求。
        目前,各成员单位钢板、油漆、钢瓶、焊材、刀具、电子元器件等物资和劳保、办公用品已开始集中采购,各项物资价格相比成员单位分开采购均有不同程度的降幅。(王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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