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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12-24 08:34  点击数:
九江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九字〔2018〕16号)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引导企业职工和技工院校师生努力学习知识、刻苦钻研技术,打造工匠精神,走技能成才之路,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梯次合理、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结合九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融入长江经济带,振兴江西北大门,打造区域率先发展战略高地”的战略部署,努力营造技能比武、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围。通过竞赛活动,检验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展示劳动者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娴熟的职业技能,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组织机构
成立九江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九江市财政局、九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九江市总工会、共青团九江市委员会、九江市妇女联合会等单位组成,负责竞赛活动的整体推进、综合指导。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
竞赛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由竞赛组委会委托相应鉴定机构或有资质的技工院校承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给予技术指导。
三、竞赛内容
九江市职业技能竞赛每两年举办一次,分预选赛和决赛两个阶段,以石油石化、现代纺织、电子电器、新材料、新能源、新动能等行业为主体,侧重技术含量高、通用性广、从业人数较多、社会影响大的职业作为竞赛工种。
四、参赛要求
(一)我市行政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自由择业人员及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教师、学生等均可报名参加预选赛。
(二)竞赛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竞赛,理论考试占总成绩30%,技能考核占总成绩70%。职工组、教师组以职业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标准的要求为基础;国家职业资格未设立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以国家职业资格最高等级标准为基础。学生组以职业高级工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标准的要求为基础。
五、竞赛步骤
(一)宣传发动。年初,市人社局草拟九江市职业技能竞赛文件,会商市委人才办后,对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进行部署。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动员企业职工、职业院校师生积极参与,形成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全民技能大比武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竞赛分预选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选赛由各行业、企业或院校严格按《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和竞赛标准要求自行选拔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决赛;市级决赛由组委会统一组织,会商市委人才办后,委托各承办单位负责竞赛具体实施。
(三)总结颁奖。竞赛全面结束,由市竞赛组委会召开职业技能竞赛总结大会,并举行统一的颁奖仪式。
六、竞赛奖励
市级竞赛各职业工种分别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和优秀组织奖若干。
对荣获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荣获优秀组织奖的,颁发奖牌;对荣获一等奖的学生组选手、荣获一、二等奖的职工组选手,授予“九江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其中对35岁以下的职工组获奖选手授予“九江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奖女选手授予“九江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对荣获一等奖的职工组选手,按要求按程序申报“九江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推选市级获奖选手参加国家、省级技能竞赛,市本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给予个人及所在单位各10万元奖励;对获得江西省“振兴杯”技能大赛奖项的个人或团体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
七、经费保障
技能竞赛所需经费从市本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市级竞赛不收取参赛费用与报名费用。
八、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有效推进相关技能竞赛活动开展。各县(市、区)要结合本辖区产业发展实际,充分调动辖区内职工和技能人才、学生的参赛积极性,认真研究申报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参赛职业(工种),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承办单位在组织竞赛前发布竞赛信息,全方位动员广大从业人员踊跃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切实做好比赛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宣传技能竞赛的相关情况,及时报导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崇尚技能,崇尚人才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通过竞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拓宽技能人才的成长渠道。
本方案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电话:0792-8598016。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九江市技能竞赛工作组职责分工

附件:
 
九江市技能竞赛工作组职责分工
 
一、综合组工作职责
1.负责与大赛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调;
2.负责工作例会、专题会等会议安排,整理会议纪要,并对会议议定的事项进行催办落实和信息反馈;
3.负责决赛具体计划和进度安排的拟定、分解,协调各组工作,了解掌握大赛进展情况;
4.开、闭幕式的组织安排工作,起草开、闭幕式上领导讲话、主持词、表彰决定等文件材料;审核开、闭幕式上裁判员、选手发言材料;联系、落实出席开、闭幕式的领导和有关人员;
5.新闻宣传报道,大赛期间和决赛后的宣传报道工作(安排领导接受采访,起草新闻通讯稿,联系媒体、照相、摄像等);
6.负责联系、邀请有关部门领导。
二、赛务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具体的竞赛组织方案、编写竞赛手册;
2.负责参赛选手的报名、资格审查等;
3.负责决赛各种证件的设计、制作、管理和发放(徽章、奖品等)和后期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制作发放;
4.负责决赛阶段有关材料的整理、印刷,并装订成册;
5.安排比赛日程;
6.负责制定赛场规则、理论和实操考试规则、工作人员守则、裁判人员工作规则、监督工作规则等比赛规则;
7.制定比赛抽签办法、成绩和名次排序办法、申诉处理办法等比赛操作办法;
8.负责考场、赛场、会场及场地的布置;
9.负责比赛期间参赛选手管理,维护考场、赛场秩序;负责理论、实操比赛的统分、核分工作。
三、命题裁判组工作职责
1.负责命题专家的筛选组织,比赛技术文件的拟定,理论、实操试题及考评标准的拟制,竞赛技术文件的解答;
2.负责裁判的选拔培训、根据有关技术文件准备竞赛材料,制定裁判员工作细则,按照比赛规则和标准评判打分;
3.负责决赛场地、器械、设备的准备、检查工作,实操比赛毛坯试件的检查工作;
4.负责实操比赛毛坯试件的备料,收、发比赛试卷、图纸和毛坯试件;
5.负责试卷印刷、分装和运输;负责决赛场地试卷的保管与分发;
6.负责理论知识竞赛阅卷评分等工作,按保密规定要求,负责比赛试件的保密编码,试件保密、工件的检测工作;
7.负责决赛阶段的裁判工作,负责决赛阶段实操比赛试件的评审工作;
8.负责决赛阶段实操比赛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四、后勤保障组工作职责
1.负责决赛期间校园环境卫生、水电保障工作;
2.负责参赛人员的食宿安排,统一安排参赛裁判、工作人员食宿安排;
3.负责决赛场地的必要配备(医护人员、饮用水等);
4.负责大赛所有车辆的管理与调度;
5.负责大赛期间各级领导的接待工作;
6.负责赛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比赛期间稳定工作。
五、监察组工作职责
1.依据大赛规则,对相关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执行大赛规程的情况进行监督;
2.依据大赛有关规定,受理各代表队和选手的申诉并作出仲裁;
3.对比赛中出现的泄密现象和有失公平、公正方面的问题及时处理或向大赛组委会报告;
4.负责组织有关专家解决比赛过程中出现的异议;
5.核定比赛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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